关于发布《成都科技密集开发区科技开发经营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科字(88)第40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阅览室建立成都科技密集开发区(以下简称科密区)。在南郊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小区,在东郊建立电子技术开发小区。为了加强对科密区科技开发经营机构的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我们制定了《成都科技密集开发区科技开发经营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 成都科技密集开发区科技开发经营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一、为了充分发挥成都地区的科技优势,特别是南郊及东郊科技密集开发小区的科技优势,促进我市科技、经济与社会的更快发展,保障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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