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硕博网-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
【在职研究生】 【在职博士】 【MBA/EMBA】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硕博网 > 成都 > 成都政策 > 文章正文
站内搜索:

成都市科委成都市税务局关于核发成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开发税收专用证的通知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成都市科委成都市税务局关于核发成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开发税收专用证的通知

    第八条  开发区布点范围外,符合上述条件的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按专项向市科委、税务局申办税收优惠,并核发专项产品《税收专用证》。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科委和市税务局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上一页  [1] [2] [3]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