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成科字〔88〕87号文)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成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开发税收专用证发放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成都市税务局
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 成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开发税收专用证发放办法
第一条 根据成都市税务局和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成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成科字〔88〕第87号文),对纳入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密集开发区管理范围的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专用证制度。特就税收专用证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技术企业系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技术经济实体。申请领取《成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开发税收专用证》(以下简称《税收专用证》)的新技术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以科技为主,以科技开发为依托,科工贸一体化,以市场为导向,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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