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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汽车制造厂全部产权并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批复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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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资企函发(1994)69号 标  题: 关于成都汽车制造厂全部产权并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批复 颁布日期: 1994年3月29日 实施日期: 1994年3月29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产权转让类 颁布单位: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内  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成都汽车制造厂全部产权并入中国第一汽车集 团公司的批复  全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关于成都汽车制造厂并入一汽集团公司的请 示》(〔1993〕一汽集团联字第695号)、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 于成都汽车制造厂国有资产划转的报告》(成国资工(1993)150号) 和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工(1994)27号《关于上报划转成都汽车制造 厂财务隶属关系的报告》均已收悉。经研究,并商财政部,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兼并成都汽车制造厂(全民所有制企 业)。产权兼并以该厂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末财务决算为准,帐面资产总额为 23371万元,其中所有者权益为2485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 296万元)。按上列所有者权益额调增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相应减少成都市国有资产总额,并按上列实收资本额调增中国第一汽 车集团公司的国家资本金,同时按上列所有者权益调增一汽集团公司的对 外投资。   二、产权划转后,成都汽车制造厂成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依据产权关系实 施管理。有关财务问题,按规定进行办理。   三、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拥有成都汽车制造厂全部产权后,应按集 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优化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组织专业化 生产,发挥集团整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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