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函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函
国办函 [2000〕1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请示》(川府〔1999]3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
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成都市东郊龙泉驿区南起东泉路北至北泉路东至龙环路西至东风路规划范围总用地9.94平方公里
三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纳入成都市经济技术发展总体规划建设发展资金由你省自筹解决
四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和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方针积极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五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促进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二OOO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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