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迈普电器有限公司、花欣诉北京市泰勒电子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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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成都迈普电器有限公司、花欣诉北京市泰勒电子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终止日期:
类 别: 民事
颁布单位:
内 容:
成都迈普电器有限公司、花欣诉北京市泰勒电子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侵权案 【案情】 原告:成都迈普电器有限公司(简称迈普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领事 馆路南谊大厦。 原告:花欣,男,39岁,成都迈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北京市泰勒电子科技公司(简称泰勒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 淀路甲138号燕山酒店314室。 原告花欣于1990年下半年独立完成了Modem(即高速多通道 调制解调器)的原理实验,1991年6月完成软件设计及硬件设计,并 制出样机,该机被定名为高速多通道调制解调器MP1000。1991 年9月6日,花欣将Modem的实现方法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 申请,国家专利局同日予以受理。 为将MP1000推向市场,花欣于1992年2月1日与当时在北 京日达公司工作的陶建东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是:MP1 000的专利属于花欣所有,并负责产品的生产;陶建东负责产品的总销 售,并负有对花欣产品保密的义务,且不得自行研制。协议签订后,双方 均履行了协议。1993年3月,花欣与其妻蒋华琳投资50万元人民币 成立了成都华信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信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 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该公司成立后,花欣即研制出MP1000的升级 产品MP1000B。同月,陶建东等人集资成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北京 市泰勒电子科技公司。在申办过程中,泰勒公司为了取得新技术企业认定 证书,未经花欣许可,就将其MP1000的实现方法作为自己的新技术 上报北京新技术产品试验区办公室,以此领取了新技术企业证书。同年4 月18日,华信公司与泰勒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多通道调制解调器MP 1000B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是:1.华信公司为甲方、泰勒公司为乙 方;2.MP1000B产品的产权、技术所有权、专利权及专利使用权、 生产权均属于甲方;3.乙方为甲方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商,独家销售甲 方的产品;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产品保密,并不得自行研制。协议签订 后,双方即开始履行协议。同年7月,华信公司发现泰勒公司在当年4月 28日的《计算机世界》上刊登广告,宣称:高速多路调制解调器(MP 1000)系本公司采用新发明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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