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规划局《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市规划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要求,制定成都市2005年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及时整改、依法处理的原则,切实规范规划行政行为和制止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全市项目年工作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规划编制和调整
检查《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无委托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编制规划;有无违反上层次规划编制规划的行为,或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擅自委托设计任务的行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法定程序办理规划调整手续。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协助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执法局。
(二)规划实施
检查有无审批和规划超标准修建大广场、宽马路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无为了部门利益而侵占公共和群众利益的项目;有无违反规定程序或规划核发“一书两证”的行为;检查区(市)县的审批程序和规定的合法性及执行情况。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协助部门: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三)规划监督
1.检查市域内建设单位在取得“一书两证”后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城外区(市)县无证违章的处罚情况,县级以上公路沿线及城市对外主要干道有无夹道违法建设的情况。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协助部门:市国土局。
2.检查中心城区内乱搭滥建及乱占的各类无证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牵头部门:市执法局。协助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3.加大对证后和无证违法建设的公开和曝光力度,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违法违规建设和夹道违法建设问题。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执法局。协助部门: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四)历史文化名城(镇)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1.检查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批和保护情况;风景名胜区中核心区、过渡区、协调区划定情况和相应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市建委。协助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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