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6-9-25
(记者 裴睿 缪琴) 到2007年底,我市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其以下的矿井必须全部予以关闭!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于近日发出了《关于成都市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07年12月,要逐步关闭全市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其以下的矿井,主动申请关闭的还可以得到政府补贴。
根据《通知》要求,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其以下的矿井,在“三证”到期前半年申请关闭且申请时限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的,可享受每个矿井补助20万元的优惠政策。在2008年6月底前,自愿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矿井的,政府将给予每个矿井4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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