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7-1-21
(记者 李影)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民政部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于前日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今后凡是低保金账户不再收取管理费,低保户查询交易、挂失时也不再收取手续费。
据省民政厅低保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为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直接现金救助的一项制度安排。为方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快捷、安全、足额地领取低保金,民政部门普遍开展了委托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网点代发低保金工作。根据规定,今后低保金专用存折账户一律免收开户费、工本费、小额账户服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同时民政部门的委托代发费、手续费也予以免收。
据介绍,今后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凭其低保金专用账户存折和低保证(救助证)在其开户金融机构查询一年内交易情况时,也将免收查询费;存折不慎遗失,根据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予以补办,也免收挂失手续费,但同一低保账户免费补办存折次数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此外,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安排好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在上级低保金未到位前,各地要妥善安排好低保资金,特别是2月份须在2月12日前将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低保对象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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