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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籍机动车 也要申领“绿标”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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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7-4-28

  从今年6月1日开始,不管是“川A”“川O”还是其他外地牌照的机动车,只要没有申领环保标志,在每天的8∶00至19∶00,都不能进入二环路以内行驶,否则将面临最高200元的行政处罚!昨天,市交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对高污染外地籍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从5月8日开始,我市将正式开始核发7天以上和长期驻蓉外地籍车辆机动车环保标志;6月1日开始,来蓉逗留7天以内需进入二环路行驶的外地籍车辆则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或市公安交管局指定地点领取临时环保标志。

  昨日,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核发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范围包括所有需要进入二环路以内行驶的外地籍客运机动车辆。什么是外地籍车辆呢?据介绍,凡是悬挂有外省(市)自治区、外市(州)牌证(即非“川A”及“川O”牌照)的车辆都属于外地籍车辆。

  根据在蓉逗留的时间长短,外地籍车辆需要申领的环保标志分为两种:2007年5月8日起,核发7天以上和长期驻蓉外地籍车辆机动车环保标志;2007年6月1日开始,在蓉逗留7天以内的外地籍车辆需领取临时环保标志。

  同时,根据《通告》,悬挂部队、武警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范围;载货汽车及摩托车则不核发环保标志。

  新闻链接

  外地籍机动车怎么申领环保标志?

  7天以上和长期驻蓉外地籍车辆分两种情况申领

  与本地车辆一样,环保标志发放的判断标准主要是其尾气排放是否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欧Ⅰ”标准)。对于部分出厂时就已达到“欧Ⅰ”标准的机动车,将直接核发“绿标”,这部分车主只需带上相关的证件,直接到就近全市21个环保标志申领点领取即可;其他车辆则需要通过尾气检测合格方能获得“绿标”。

  据介绍,直接核发环保标志的服务时间为5月8日起,每天8∶30—12∶00,13∶30—17∶00。车主需要带上以下证件前往办理:1、《核发、补发、换发外地籍机动车环保标志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为私人的,所有人或委托办理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经办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字);2、《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属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私人的其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其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直接核发环保标志的外地籍车辆包括:

  1、2000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微型面包汽油客车;

  3、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轻型汽油客车;

  4、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客车;

  5、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柴油客车;

  6、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使用清洁能源的客车。

  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外地籍车辆一律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机动车所有人确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申请,由车管所(郫县犀浦、双流白家)按规定对其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检测鉴定合格后核发。尾气检测鉴定服务时间为5月8日起,每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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