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7-8-3
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向社会发布了我省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了今年职工工资增长的3个标准。与往年不同的是,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今年首次将增长“下线”确定为3.7%,结束了长期以来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标准。据介绍,根据今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有关因素,2007年度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为:
·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4.5%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
·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20.5%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
·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3.7%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经营亏损的企业,其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物价上涨 工资也应涨
今年制订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往年最大的不同在哪里?据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到2005年,我省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均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从去年开始取消了负增长,但是仍然允许零增长。那今年为什么会首次突破零增长呢?该负责人解释称,主要是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因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全国物价水平平均上涨是3.7%。“如果物价上涨工资不涨,那说明群众的生活品质在下降。”
垄断行业 工资不宜涨
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不得超过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的20.5%,这个规定又是为了调控哪些企业呢?该负责人解释说,由于一些垄断行业企业的工资水平较高,工资增长过快,因此按照国家关于调节过高收入和加强工资增长调控的要求,政府也对其年度工资水平增长作了严格的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据介绍,劳动保障部门每年都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对这类企业的监督检查。
非国有企业 工资集体协商
根据要求,省内各类企业都应按照《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要求和2007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合理确定本企业2007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及分配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提高的企业,其工资增长不应低于企业工资增长下线。
该负责人还表示,非国有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分配水平。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也应将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保证职工正当的劳动报酬权益。此外,各类企业还必须严格遵守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同时重视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问题。要适应生产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
本报记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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