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7-9-1
重大变化
■每条车道设最高和最低限速
■超车道改为小客车道
■小客车可在任意车道行驶
■货车不能进入小客车道
■低速行车也将受罚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交通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包括我市的成灌高速、绕城高速在内的全省高速将从今日正式提速到120公里。部分未更换完标志的高速公路市民也可按照新规定行车,交警将暂时不予处罚。同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朴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所有21条高速公路的电子眼以及雷达监控点将会通过警示牌告知。
变化1 车速更快
车速明确规定 注意特别警示牌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副支队长郭亮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全省高速公路将于今日正式提速。包括成灌、绕城高速以及成渝、成雅等高速最高时速将提到120公里。提速后同方向2车道左侧车道的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最低时速为100公里;右侧车道最高时速为100公里,最低时速为60公里。同方向3车道左侧车道最高时速120公里,最低时速100公里;中间车道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80公里;右侧车道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60公里。成渝高速最高时速为100公里,最低时速为80公里;攀西高速最高时速为90公里,最低时速为60公里。大中型客车以及各类货车最高限速100公里。同时他提醒市民注意,在事故多发点以及急弯路段市民应以警示牌显示的限速为准。
变化2 分道更严
严格分道行驶 以路面标识为准
“以前设置的超车道,以后将变成小客车道。”郭亮副支队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他称,以后车辆将严格按照高速路上分道行驶,小客车可以在高速路上任意车道上行驶,而货车则只能在规定车道上行驶,不能进入小客车道行驶。“只有严格按照车道行车,车辆才能全部提速起来。为此,请市民在进入高速后注意地面的标识,以免对其它车辆造成影响。”郭亮副支队长说。
变化3 处罚更严
快了慢了都要罚 特殊天气除外
“高速路上主要违法行为有三种: 第一种是超速,第二种是低速,第三种是不按规定车道行车。”郭亮强调,并随后公布了这三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1、超速:根据《道法》规定,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下的,处机动车驾驶员200元罚款,并扣3分;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50%不到70%的,处机动车驾驶员1000元罚款,扣6分;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机动车驾驶员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执照。
2、低速:按照《道法》规定,机动车低于限定时速的,处机动车驾驶员200元,扣3分的处罚(因雨雾天气、交通堵塞、道路施工除外)。
3、不按规定车道行车: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按照《道法》规定,处机动车驾驶员50—100元的罚款。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根据《道法》处20—200元罚款。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根据《道法》处机动车驾驶员200元罚款,扣3分。
人性化措施
前方有电子眼 警示牌先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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