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河道管理部门和市河道管理处在4月30日汛前,完成中心城区河道和2007年、 2008年纳入小流域治理的42条河道以及各郊区(市)县城市范围内重点河道的疏淘清障工作,以保障河道水环境景观状况良好,确保河道过水通畅和行洪安全。
稿件来源:成都公众信息网 2008-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