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硕博网-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
【在职研究生】 【在职博士】 【MBA/EMBA】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硕博网 > 成都 > 成都动态 > 文章正文
站内搜索:

成都机动车5月1日起不达国Ⅲ标准不能上牌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中华硕博网(http://www.china-b.com)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成都机动车5月1日起不达国Ⅲ标准不能上牌

昨(14)日,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具体情况发布最新消息。成都市将提前国家规定两个月,从今年5月1日起,对未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下简称国Ⅲ,相当于欧Ⅲ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柴油车,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同时,该市还宣布,从2009年5月1日起,将高污染机动车禁行的时段和区域扩大,从目前执行的每天8时—19时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禁行,扩大到每天7时至22时三环路内(不含三环路)禁行。

国Ⅲ标准包括两大类车型

根据成都市通告,自2008年5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销售、进口轻型汽车、柴油车,须符合国Ⅲ排放标准。对以前没有涉及的摩托车,该市也首次规定要达到《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工况法)》(GB14622-2002)中的第二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对不符合上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交管部门将不予登记。

同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办理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且初次登记日期在2008年5月1日后的轻型汽车、柴油车和摩托车,交管部门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对达到报废年限申请延缓报废的车辆,自2008年7月1日起,经检测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交管部门不予办理延缓报废手续。

成都市交管局副局长杨遂元表示,执行机动车国Ⅲ标准的车型包括轻型汽车和柴油车两大类,轻型汽车包括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和轻型燃气汽车,柴油车指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设计车速大于25公里/小时、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公斤的汽车,包括重型柴油汽车,重型汽油车暂按原标准执行。

高污染车禁行区域时段扩大

统计显示,全市机动车拥有量超过180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成都市、特别是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极大压力。根据成都市环保局统计,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大气污染物中,机动车尾气占15.9%,是仅次于扬尘污染的第二大污染源。

鉴于机动车对中心城区的污染比重增加,成都市还对高污染机动车禁行的区域和时段进行了调整。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在该市三环路以内 (不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自2010年5月1

[1] [2] 下一页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