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生活10年之后,农民邬世荣不幸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认为邬世荣虽是农村户口,但生活水平与城市居民没有差异,应按城市居民的标准获得赔偿。
对于邬世荣遗下的妻儿老小来说,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实施的一个司法解释,在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获得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也可以说是“同命不同价”。在四川等多数省份都照此执行的情况下,成都市高新区法院作出“同命同价”的判决,显然需要勇气。
变为城里人的梦想被车祸粉碎
2006年1月8日晚,平日很少出门的陈洪连拗不过丈夫邬世荣的劝说,两人开着私家车去看望即将离开成都的朋友。就在夫妇二人开车回家的路上,一辆疾速行驶的货车撞了上来,夺去了邬世荣的生命。
在出事的一刹那,邬世荣急打方向盘,把车头顺着货车撞击的方向转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妻子因此逃过一劫。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半年,回想起当时的一幕,陈洪连依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悲伤:“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血已经流干了,胸腔都被挤烂了。”
两天后,邬世荣经抢救无效死亡。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认定:货车司机李恩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0年前,邬世荣、陈洪连夫妻从四川泸州农村到成都打工,一路坎坷。他们做过清洁工,当过火锅店服务员,摆过杂货摊,卖过“串串香”(一种川味饮食——记者注)。4年前,夫妻俩拿出积蓄,在成都西南食品城租了一间店面,卖起了香烟。
邬世荣广交朋友,加上诚信经营,生意日益红火。去年,他们如愿以偿地在成都市区贷款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家人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
按照规定,买房以后,可以有7个在成都市入户的名额。户口一直在农村的邬世荣终于有机会成为“正式的城里人”了。去年年底,邬世荣让老家的朋友帮忙把户口迁移手续全部办好,打算春节回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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